接学校通知,对本科生奖学金评选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说明,全文如下。
1. 思源奖学金、彭康奖学金、唐文治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不兼得;
2. 奖学金、助学金可以兼得,每人每学年奖、助学金总额不能超过8000元(单项奖、助学金设奖额度超过8000元的,以设奖额度为限);
3. 每人每学年奖、助学金合计总额指2005年8月---2006年7月期间获得的奖助学金合计金额。
4.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由于受助金额和减免学费金额高于8000元,故可获得奖学金荣誉,不再获得货币奖励。
5. 2004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以申请奖学金,但因为国家奖学金金额高名额少,原则上一个学生不能连续两年获得国家奖学金。
6.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兼得。
7. 考虑到各学院在评奖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学生处将于11月1日进行本科生唐文治奖学金候选人答辩和优秀学生标兵答辩。请各学院在10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和申请表报学生处,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8. 唐仲英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均为助学金性质。
9. 表彰奖励荣誉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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