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成为公众舆论焦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房地产市场是否能产生公众期待的调控作用却仍是未知之数。为此,新华网专访了永利官网房地产研究所的杨东朗教授。该专访同时被凤凰网、人民网等多家主流媒体转载,引起了新闻界的关注。在采访中,杨东朗教授表示,不动产登记中最为核心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在2010年就已经启动,但进展并不顺利,而且具有滞后性。不动产登记在城市中最大的作用就是能让房产数量透明化,让城市建设者知道这个城市存量是多少,每年的供应量、需求量是多少;此外,还可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另外,杨教授还提到,“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农村大有可为,我们讲城乡统筹,但城乡并不统一。举个例子,一个农村孩子和一个城镇孩子上大学都需要钱,城市家庭就可以拿房产证或者土地到银行抵押贷款,而农民房产和土地就不可能贷到款,因为他没有产权证,这就是剥夺了农民土地财产的收益权。”杨教授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点应该是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和不动产权。
杨东朗教授还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后,同一拥有人名下在不同城市的房产可一并查询,异地购房的资金流向、程度、走势可统一监控,个人在各地限购政策中“逃过一劫”的异地炒房将不再是漏网之鱼。但是,也不能忘了两个事实:一,以不动产来核查贪腐,能查出来的也基本是“毫无技术含量的贪腐”;二,不动产登记呼声喊了这么多年,事前能做的“功课”基本上早已做尽。这种事后救济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并不是源头反腐,因为贪腐危害已然造成,并不能将之视为规制权力的“尚方宝剑”。
至于“不动产登记政策可以平抑房价”的说法,杨东朗认为恐怕也为时尚早。在房地产市场中,指望贪腐官员抛售房屋来净化楼市,显然太傻太天真。少数贪腐官员手里的房屋数量,不可能撼动二手房市场以及高昂的房价。此外,价格构成是个复杂的系统,理想化地让诸多要素保持不变,同时幻想灰色房屋入市拉低价格,现实而言也不大可能。何况,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已经表示,我国推进不动产登记的首要目标是贯彻落实宪法、物权法要求,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利,而非“公民财产大起底”。
有人说,不动产登记可能使小产权房合法化。杨东朗认为这是无稽之谈,在原本的耕地上集资建房,这原本就是违法用地,构成了破坏耕地罪。现在,28个省市自治区已经拿出了针对小产权房的工作方案,国土资源部很明确的表示,对小产权房要拆除一批,教育一批,要处理一批违法的来震慑一片,要问责一批失职渎职的来警示一片。也在对小产权房在各地的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在这个基础上再研究提出分类治理的意见。“所以,小产权房持有者不要对不动产登记抱有幻想。”杨东朗教授如是说。
杨东朗同时指出,不动产登记是历代社会一个重要的经济活动,是落实依法治国的措施。其作用不仅有利于平抑房价,更有利财产税的推进。依据高净值人士不动产数量,开征一定的财产税,既平抑贫富差距,同时还能为财政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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